发布日期:2025-05-30 来源: 网络 阅读量()
近日,河间路某小区居民投诉某业主在装修中损坏房屋承重结构,物业和执法人员至现场进行检查,经与房屋图纸进行对比,未发现损坏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的情况,但提醒其在后续的施工中注意装修规范,切勿损坏房屋承重结构。业主和装修公司以为检查过后就相安无事,2天后进行野蛮施工。
再次接到小区业主投诉后,大桥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联合物业管理人员一同赶到现场,发现该处正在施工。经鉴定,BB视讯官方入口被损坏的墙体虽不属于房屋承重结构,但属于房屋主体结构。
根据《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BB视讯官方入口在业主恢复房屋主体结构后,BB视讯官方入口大桥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依法以损坏房屋主体为由对业主处以五万元罚款,以未经原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擅自超过设计标准或者规范增加楼面荷载为由对装修公司处以五千元罚款,并责令其限期恢复房屋原状。物业公司在装修日常巡查中勤勉尽责,履行了报告义务,但在装修申报登记工作中存在疏漏,执法人员也对其进行教育。
为从源头上杜绝此类违法行为,全社会应共筑“业主自律、物业监管、装修公司规范作业、居民相互监督、媒体舆论宣传以及执法部门严格执法”六道房屋安全防线。通过这六道防线,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管体系,确保居民的居住安全。
未来,执法部门将进一步加大巡查力度,加强与物业、社区等各方的协作,同时强化宣传教育,提高居民的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确保施工行为不影响房屋结构安全,共同营造安全、和谐的居住环境。
《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第(一)项:禁止下列损害公共利益及他人利益的行为:(一) 损坏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第八十三条: 违反本规定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损坏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的,由区房屋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七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超过设计标准或者规范增加楼面荷载的,应当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四)项: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擅自超过设计标准或者规范增加楼面荷载的,对装修人处5百元以上1千元以下的罚款,对装饰装修企业处1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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